1.有效地利用現金。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收人和支出貨幣資金的速度都不是均衡進行的,這就必然造成有時一部分貨幣資金在循環周轉過程中被暫時閑置,而有時又會出現貨幣資金短缺現象?,F金是一種不會生利的資產,當現金流人量超過現金流出量時,資金被閑置,這對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主要目標的企業來說,無疑是一種損失。相反,當企業現金流出量超過流人量時,企業可能會由于資金短缺而遭受損失。為平衡企業資金的收入支出運動速度,企業投資于證券,可以同時滿足上述兩種情況下的需求。即一是將有價證券作為現金的替代品,通過持有有價證券取代大量現金余額,當現金需要量大于供給量,依靠銀行貸款又無法滿足資金需求時,可以賣掉若干有價證券以彌補現金余額。另外,通過證券投資,還可以取得收益,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2.從事證券投機。有些企業從事證券投資,往往不只是以在證券持有期限內取得固定收益(股利、債息)或調劑現金余缺為目的,而且同時希望在證券市場上,通過低價買進高價賣出證券以獲取價差收入。這種行為通常稱為證券投機。
在人們傳統的意識、觀念中,通常將投機視為一種貶義詞,認為是投機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其實則不然,尤其是對于證券投機,它不僅不會擾亂證券市場,而且是一種促進評判市場走向繁榮不可或缺的投資行為。沒有證券投機,證券市場將是死水一潭。這對于發展證券業是有害無益的。
一般說來,從事證券投資和證券投機是有區別的。區分的方法通常以從事證券投資的企業持有證券期限的長短、買賣證券是否憑白有資金以及買證券是為了獲取利息還是價差收人為標準劃分的。具有投資動機的企業往往通過較長期的投資活動獲得報酬,而具有投機動機的企業則通過短期買賣證券獲利;以證券投資為目的的企業,往往以自有資金買賣證券,而不靠借入資金從事證券交易,具有投機動機的企業則大膽借人資金進行證券投資;從事證券投資的企業往往想成為證券發行主體的股東或債權人,享有包括資本收益和所得收益在內的投資收益,而從事證券投機的企業則以股票、債券交易行為作手段,以證券市場作為獲取利益的場所。
需要注意的是,對證券投資與證券投機所作的上述區分盡管不無一定道理,但這只是部分的正確。實際上,一個從事證券投資的企業一般都同時抱有兩種動機,即一方面想通過證券投資獲取可靠性收益,另一方面又想通過證券投機獲取風險性收益。
3.滿足企業擴張需要。企業的生產經營達到一定規模后,為了發展就需要不斷投資。企業可以通過興建新廠房、購置新設備等實物投資形式擴大生產經營規模;也可以通過在證券市場上購進其他企業發行的有價證券,實現不斷擴張的目的。但后者與前者相比,對企業來說是一種更方便的投資途徑。如果企業購買某個企業發行的股票達到一定規模,有時可以兼并該企業。如若不想兼并,則可以擁有參與該企業經營的決策權,甚至是控制權。
4.出于其他目的。企業投資于證券,有時是出于其他目的,比如,企業可能會為了履行某種義務而購買政府發行的債券,或表示對某些非盈利性機構的友好與支持,購買其發行的債券。這些債券盡管不會給企業帶來多大直接利益,但對樹立企業良好形象,改善其經營環境將大有裨益。企業通常會為實現這方面目的而從事一部分證券投資。